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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担保人,追偿期限的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时间:2025-02-22|栏目:杭州余杭区刑事律师|
担保期限起算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限,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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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担保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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